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上思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上思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上思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思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联系方式;
2.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发展计划、规划;
4.表彰、评奖、竞赛等活动;
5.公务员考录,人事管理;
6.行政审批工作事项;
7.重大科研事项;
8.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事项;
9.统计信息。
法律、法规对上述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上思县民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上思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还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上思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770—8513189。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上思县民宗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上思县民宗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是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西路旧司法局四楼,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电话0770—8518053,邮政编码535599。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书面申请。可采用当面、信函等方式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本单位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和电话申请。如采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申请人可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协助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签名或签章予以确认。
(三)申请处理。
民宗局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核对有效身份证件验证申请人的身份;民宗局收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核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对申请机构进行确认。民宗局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民宗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直接答复的应当即答复;如不能直接答复,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各部门收到转来的申请,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民宗局受理的申请公开信息,应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可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以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民宗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纪委举报。
监督电话:0770—8512258
举报邮箱:fcgssjw@163.com
举报地址:上思县武装部办公楼,邮政编码:535599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上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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